(二)报名条件
高级的培训对象为符合国家职业资格高级技能人员报名条件,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同时具备相关技能及基本理论的学员(见附件)。
师资的培训对象为拥有国家职业资格高级(三级)证书(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有一定教学经验,同时具备相关技能及基本理论的学员。
(三)结业待遇及证书介绍
考核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杏林职业培训学校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高级),可同时在人社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广东省人社厅官方网站(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查询、公示;对经规范认定、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证书信息可在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的人员,纳入人才统计范围,落实相关政策,兑现相应待遇。对经备案的评价机构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效用等同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其持有人对应享受同等待遇,按规定给予培训鉴定、就业创业、技能提升等补贴政策,纳入人才统计、高技能人才表彰、政府奖励津贴等范围。用人单位对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并受聘于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岗位的职工,比照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落实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2020年7月经过数日征询意见之后,人社部于7月20日发布文件。水平评价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共76项,仅消防员、保安员等涉及公共安全的7个证书转为准入型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予以保留。其余69个水平评价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改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简而言之以后在社会上大家熟悉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将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那么大家之前很少见到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什么来头?竟然可以担当“替代”原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功能?
一、政府认可
人社部2018年发布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案2018-2020年》中明确指出要“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二、就业有效
2019年4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部署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三、监管有据
如此看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份量不低,又如何保证这一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的不走样不变形呢?
人社部教育部等、于2019年4月发布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五)学习内容
严格遵循2019年国家职业标准高级课程的内容要求,以健全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意职业道德、安全生产意识和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培养暨评价体系为主要目标。师资课程以职业培训老师的基本素养、基本技能、实战技术、以及最新版职业标准解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规范为主要培训目标。
1、育婴员:
1.1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1.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证明材料:四级证书;5年相关工作经验的承诺。
1.1.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幼儿教师、儿科医师、儿科护士、孤残儿童护理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保健护理师、健康管理师、育婴员、家政服务员)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证明材料:四级证书,毕业证书,无工作经验要求。
1.1.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婴
幼儿发展引导员、幼儿教师、儿科医师、儿科护士、孤残儿童护理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保健护理师、健康管理师、育婴员、家政服务员)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证明材料:四级证书,毕业证书,二年工作经验承诺。
1.2 具备以下条件,可申报师资、考评员:
拥有该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保育员
2.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2.1.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证明材料:四级证书;5年相关工作经验(不是拿到四级证书以后再5年,是累计5年)
2.1.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幼儿教师、儿科医师、儿科护士、孤残儿童护理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保健护理师、健康管理师、育婴员、家政服务员)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证明材料:四级证书,毕业证书,无工作经验要求;(最快捷径)
2.1.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幼儿教师、儿科医师、儿科护士、孤残儿童护理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保健护理师、健康管理师、育婴员、家政服务员)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证明材料:四级证书,毕业证书,二年工作经验证明
2.2 具备以下条件,可申报师资、考评员:
拥有该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养老护理员
3.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3.1.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护士、家政服务员、健康管理师、假肢装配工、矫形器装配工等,下同)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证明材料:四级证书;4年相关工作经验
3.1.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护士、家政服务员、健康管理师、假肢装配工、矫形器装配工等,下同))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证明材料:四级证书,毕业证书,无工作经验要求;(最快捷径)
3.1.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专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民政服务与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民政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等,下同。 相关专业: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健康管理、中医养生保健、康复辅助器具技术、 假肢与矫形器技术、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普通高校本科专业:护理学、 康复治疗学、临床医学、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心理学等,下同)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证明材料:四级证书,毕业证书,二年工作经验证明
3.2 具备以下条件,可申报师资、考评员:
拥有该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不管你是在备考,还是已经拿证,还是在彷徨,犹豫,拿不定主意,想了解详情留言或搜索:辛杏林紫苏老师 或 岐黄勇探。返回搜狐,查看